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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 牡丹江市缴存职工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跨省通办”提取业务

2022-08-03 09:27:01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牡丹江市缴存职工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跨省通办”提取业务

提取业务范围:牡丹江市缴存职工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跨省通办”仅适用于购买异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实施主体: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条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近6个月连续欠缴记录;未被列为失信人员或被法院强制冻结账户;1个自然年度内未办理过其它提取业务。

业务办结时限:根据购房地核查反馈时间而定。

咨询方式:客服电话:0453-12329

办理地点:光华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日照街与光华街之间东二条路23号;江南办事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厅)三楼;西三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78号中信银行1楼;桥北办事处地址:爱民区新华路18号建设银行铁道支行1楼;林口办事处地址:林口县前进路118号海宇小区6号楼(农发行对面); 海林办事处地址:海林市林海路374号华林御景(农行对面);穆棱办事处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街琥珀新苑二期G7号;宁安办事处地址:宁安市古塔西街江天公馆8006室;东宁办事处地址:东宁市中华路瑞阳小区8-9号门市。

办理材料:身份证、银行卡、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须标明购房金额)。

提取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1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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