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研究《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措施。
二、压缩贷款审批时限
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压缩贷款审批时限,继续做到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三、严格委贷业务考核
进一步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工作,按照《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业务考核办法》中具体考核标准,对受托银行每年进行一次对标打分,打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竞争性谈判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公开业务办理流程
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五、促进部门信息共享
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要快速受理,将具体问题及时反馈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其及时查处。
七、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积极配合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