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惠民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惠民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惠民政策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提优于贷,租优于购”原则,持续加大惠民力度,结合2024年惠民政策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的基础上,制定实施2025年惠民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户、每年提高至19000元;县(市)每户、每年提高至15500元。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户、每年提高至20000元,县(市)每户、每年提高至165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市区每户、每年提高至21000元,县(市)每户、每年提高至17500元。
二、取消租房提取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可根据缴存职工实际需求按月、季、年提取。
三、支持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并且能够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缴存人家庭,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即视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因子女就学、赡养老人等原因在市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市本级四城区所辖乡(镇)住房不计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五、支持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落户不满3年的新市民以及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家庭,根据本人意愿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六、放宽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1年内办理放宽至2年。
七、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上限80万元。
八、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受房龄限制。
九、支持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办理贷款期限变更和还款方式变更业务。
十、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减轻借款人负担,减少跑动次数,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启用二手房自动评估系统。
十一、其他政策仍按照《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牡公管委发〔2021〕9号)、《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牡公管规〔2024〕1号)规定执行。
十二、本惠民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以申请人到业务网点办理日期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相关政策一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