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谋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销售低迷等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凝心聚力,顺利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指标。
一、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面对突袭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指挥、迅速部署,成立防疫组织机构,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办公场所和业务大厅防疫管控、全方位落实“扫码、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积极宣传倡导网上办、预约办等措施,有效兼顾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有力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顺利开展。
一年来,中心党组团结一致,埋头苦干,带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全面各项任务目标,主要业务指标均运行在合理区间,增值收益更是创下历史新高。
——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02亿元。同比增加1.02亿元,同比增长5.69%。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1.7 亿元,归集余额73.94亿元。新增缴存单位258个,同比减少33.68%。新增缴存职工5961人,同比减少46.58%。新增自由职业者建户557人。
——住房房公积金提取。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88亿元,同比增加提取额0.4亿元,同比增值3.19%。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7.76亿元,占归集总额的54.27%。
——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年向4303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1亿元,同比下降15.3%。累计向51637名职工发放住房贷款117.75亿元。贷款逾期率0.82‰,低于任务目标值千分之一,公积金运营平稳、风险可控。
——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23亿元,同比增长12.34%。向市财政补充廉租住房补充资金0.91亿元。
(一)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规范“期转现”业务的操作流程,明确开发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监督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办理“期转现”业务;二是建立健全法院与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理顺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维护债权人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调研情况,重新修订了《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出台了《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开户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认定标准的通知》。这些业务政策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材料,政策更惠民利民的同时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政策执行深度更加清晰;四是根据《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职工聘用管理制度》,保障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二)风险防控更加深入。一是围绕审计署《黑龙江省2019年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报告》(审社报【2020】4号)中涉及牡丹江的五方面13项问题进行积极整改,除3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已整改完成10项问题(1项正在进行中的问题是“公积金业务系统未达到三级等保标准”,此项问题需等待财政审批方可全面完成);二是持续推进“一房多售”历史遗留问题资金回收工作,已对35户“一房多售”逾期贷款人启动司法起诉程序,已经结清4户,剩余预计年初开庭审理;三是依规将骗提、骗贷、逾期不还款等123名缴存职工纳入公积金“黑名单”管理。暂停对其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四是就业务受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以及如何高效完成业务审批等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排查梳理存在风险点明细表》,充分发挥内审稽核作用,防范化解公积金运行的风险隐患;五是通过对住建部电子稽查结果及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进行系统分析,针对“一人多户”、“三零单位”、死亡未即时清退等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制定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基础数据质量。
(三)惠民成果更加丰硕。一是为满足缴存职工住房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心积极与受委托银行、不动产管理局和软件公司研讨商定,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二是积极主动沟通协调,为牡丹江月星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楼盘备案手续,解决缴存职工办理“月星”楼盘贷款难的问题;三是积极推广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目前已有557名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四是疫情期间出台阶段性惠民惠企新政,延展逾期还款期限,支持企业缓缴、补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疫情期间累计为888名借款人延长还款期限,延后还款1.64亿元;为25家企业、1725名职工办理缓缴业务,缓缴资金618.44万元。
(四)智慧服务应用,进一步提升服务、宣传实效。一是“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服务功能再延伸。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业务系统、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四大服务系统推出查询挂账明细、修改抵押物合同信息等20项全新便民服务功能;二是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的服务模式。已有15716名职工通过支付宝“刷脸”功能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手机app注册人数达7193人。“牡丹江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查询服务日均办理查询服务96人次,职工通过微信办理查询业务的总量218629次,大幅度降低柜面压力;三是12329服务咨询热度显著提升。全年月受理咨询72522人次、同比增加828人次,增长1.14%,新媒体人工客服解答职工咨询6193人次,短信推送公积金信息76万次;四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自媒体对公积金惠民利民政策的宣传,专业化、年轻化公积金服务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五)便民服务模式更加具体。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始终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作为工作目标。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综合服务窗口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式办结,实现了职工个人和企业可以在任何一个业务窗口办理所有公积金柜面业务,真正达到“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的无差别全覆盖一窗式办结;二是江南办事处同市不动产中心、市医保局等多家单位进驻市民生大厦,达到了一站式为民服务效果,形成了惠及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紧密配合市营商局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主动对接市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梳理33项公积金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缩减承办时限。
(六)党建引领更加聚力。一是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序开展“政治体检”“支部星级评定”;二是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党总支力量,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确保党务工作常态化运行;三是紧跟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风险点防控管控、严格落实网信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继续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开展龙江百万党员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活动;四是推进落实“安居大讲堂”和“建党99周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促使学习自主常态化,不断挖掘先进典型,培选能力强、专业化、有作为的干部职工作为“机关工匠”;五是组织发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参加志愿服务,成立由109名职工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党员58人,非党51人),2月7日至今,累计参与牡丹江南收费站、磨刀石服务区、积善社区24小时值守、协助社区核酸检测、机场进港、离岗检测登记等任务上万人次。
过去一段时间,市公积金中心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着不少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贷款需求旺盛,结余资金紧张;二是线上可办业务种类偏少,业务离柜率低;三是行政执法缺少上位法支撑,历史逾期资金清收难;四是公积金保值增值渠道仍需探寻更优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正视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向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改善居住条件、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计划全年实现归集住房公积金20亿元以上、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亿元以上、提取额12亿元以上,个贷逾期率保持在千分之一以下,主要业务指标增速保持全省前列,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新征程。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抓好规范管理工作。一是由于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的贷款需要,需充分研究利用个贷余额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可行性;二是为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与商业银行联合开展“组合贷”业务;三是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回收恒昌、阳明等“一房多售”小区的剩余资金;四是加强归集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归集扩面工作,确保我市每一名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合法的权益。五是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为核心,扎实开展制度、业务、信息化规划、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创新研究,为中心向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继续抓好信息化工作。一是加快机房“三级等保”建设、升级硬件及网络设备,进一步降低公积金业务存在的风险;二是积极配合与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完善网上服务大厅业务功能,加快完成单位开户登记、网厅网签、职工同城和异地转移等网厅业务的开发,提升网办率,实现公积金智能服务一网通办。三是坚持以电子稽查数据结果为依据,重点清理电子稽查数据暴露出的风险隐患,继续清理信息不准、一人多户等问题。
(三)继续抓好服务提升工作。以提升员工队伍专业素质为核心,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和培养中心亟需的金融、信息、法律等方面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对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引擎作用。同时,开展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在金融、信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素养。
(四)继续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由中心领导带头,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和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服务中最为关切的问题,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解答和宣传;同时,加强对企业专管员的培训和政策宣讲,以专管员为桥梁,拓展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五)持续加强资金安全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资金风险自查,梳理资金安全风险,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的风控措施,并严格执行;按要求严格开展日常账务核对、盘点、审计稽核、交叉检查等工作,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开展资金管理、信息化项目等方面的专项内部审计和核心业务检查,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的规范性。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对发现的疑似骗提行为深究细查,加强失信惩戒,深度整治不规范行为。
(六)继续拓展常态化宣传形式。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常态化宣传。通过大数据分析,深挖职工重点关注的问题、办理频次较高的业务、最为迫切的服务需求等,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通过生动活泼、浅显易懂的语言,更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为广大职工提供触手可及、随时可查阅的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争取获得社会各届和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