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缴存业务指南
2020-04-02 16:58:35 浏览次数:
专管员或职工本人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或专管员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批量)》、专管员或职工本人身份证、改身份证号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等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外中心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申请办理,也可在线上自行办理变更业务。改身份证号的另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等。
职工账户异地转移
职工在我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有账户资金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职工本人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办理,也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到缴存地业务网点办理。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专管员代为申请,需提交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职工从我市转出的,原单位将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前往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异地转出业务。
缴存人账户合并
职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将职工所有个人账户转移到一个单位账户下进行合并,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并户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申请办理。专管员代办的,除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须提供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缴存人错缴调整申请
从个人账户退款至单位暂存款,专管员和职工本人同时到场,提交《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未分配资金退回申请表》、专管员及职工身份证原件申请办理。
查询和证明
职工本人凭身份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申请开具缴存明细或异地缴存使用证明。缴存单位提供专管员身份证和缴存申请开具缴存单位缴存证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