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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2021-10-25 10:18:10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翻建自住住房

实施主体: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条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近6个月连续欠缴记录;未被列为失信人员或被法院强制冻结账户;1个自然年度内未办理过其它提取业务。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光华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日照街与光华街之间东二条路23号;江南办事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厅)三楼;西三办事处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78号中信银行1楼;桥北办事处地址:爱民区新华路18号建设银行铁道支行1楼;林口办事处地址:林口县前进路118号海宇小区6号楼(农发行对面);   海林办事处地址:海林市林海路374号华林御景(农行对面);穆棱办事处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工农街琥珀新苑二期G7号;宁安办事处地址:宁安市古塔西街江天公馆8006室;东宁办事处地址:东宁市中华路瑞阳小区8-9号门市。

办理材料:身份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购买翻建房屋材料的税务发票(配偶同时提取的另须提供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办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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