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公积金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6-28 14:41:04 浏览次数: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水力发电总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按照有关要求,原电力分中心三家缴存企业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移交至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地化管理。
移交时点为2024年6月30日,因数据导入和核对需要三天时间,相关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业务7月1-3日暂停办理,7月4日恢复。
线下业务办理地点为牡丹江公积金各办事处,线上业务渠道为牡丹江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mdjzfgjj.cn)、手机app、微信小程序。
未尽事宜详询12329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