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职能
2013-09-08 10:28:36 浏览次数: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市中心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和市中心及市中心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审计;负责组织编报分中心工作任务指标计划和完成市中心下达的归集使用业务计划。按规定权限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个人建户、补缴、基数调整、缓缴、转移、封存、启封、变更、托管、销户、提取等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审批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业务;负责向市中心领导、计划财务、业务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做好与市中心财务部门和业务委托银行核对有关账务工作。以及与市区各业务委托银行、担保公司、产权交易部门业务衔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工作,归集、贷款业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各种印鉴、文件资料和凭证的保管保密工作:各种办公设施和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办事处职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市中心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维护营业场所的工作秩序。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作风。做好各岗位工作效能考核,并会同市中心人事管理部门做好人员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市中心领导、党务、行政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