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倾力办实事 真情服务解民忧 ——成功办理首笔原电力公积金贷款结清业务
“我的公积金贷款地是牡丹江,缴存地是哈尔滨,之前办理的签约冲还贷自动解除了,但又不想重新办理冲还贷,马上就到还款日了,我该怎么办?”近日,原电力行业缴存职工王先生向牡丹江市公积金中心求助。因我省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移交,王先生的公积金贷款地发生了变化,与缴存地不一致,因此希望提前结清剩余公积金贷款。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牡丹江市公积金中心快速响应,立刻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取得联系并开展深入调研,通过跨机构配合、多部门协作、全方位推动业务进程,在各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努力下,牡丹江市公积金中心成功办理首笔原电力公积金贷款结清业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电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部署,推动原电力公积金中心业务平稳移交,牡丹江市公积金中心超前谋划,科学制定移交接收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对标、对表,按计划推进具体工作事项。其中,在6月17日至25日,赴我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海林支行对147笔未结清的原电力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全面摸排,全方位掌握每笔贷款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实际,与各相关银行和部门研讨贷款交接后的业务办理、接收流程,制定并发布关于原电力分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移交办理事项的通知,为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平稳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改革、管理职能移交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住房公积金行业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市公积金中心秉持“移交清、接收稳、服务好”原则,充分保障原电力行业职工的既有权益,确保原电力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无缝衔接、平稳顺畅。
接下来,牡丹江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同城同策”工作要求,持续提高服务质效,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以“群众所需”为出发点、“群众所盼”为攻坚点、“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发挥好属地化移交后的优势作用,用力、用情、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原电力行业的企业、职工充分体会到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